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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川省普遍推行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

    信息发布者:小王子
    2017-02-14 09:13:06   转载

      工作目标

      到今年底,全省残疾人的家庭医生签约率要达到70%以上,其中成都市达85%以上

      到2020年底,全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%以上、和家庭医生签约率达90%以上

      免费服务

      家庭健康康复管理服务

  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

      开展健康康复咨询及康复用药及训练指导

      上门服务

      门诊预约或协助转诊服务

      本报讯 (记者 李丹)2月13日,记者从省残联获悉,省残联、省卫生计生委、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《关于做好全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》。根据通知,到今年底,全省残疾人的家庭医生签约率要达到70%以上。

      2014年,省残联在深化“量体裁衣”式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中,在成都市郫县(今郫都区)、金牛区以及达州、眉山等市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试点,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精准康复服务,收到显著成效。

      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目标,我省今年将在全省残疾人和家庭中普遍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依托基层医疗专业机构及所属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,为残疾人提供安全、连续、综合、便捷、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康复服务。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,按照计划,到2017年底,全省残疾人的家庭医生签约率达70%以上,其中,成都市达85%以上;到2020年底,全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%以上、和家庭医生签约率达90%以上。

      本着自愿原则,全省各类残疾人可在工作地或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、村卫生站自主选择家庭医生,凭本人身份证、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与家庭医生签订《协议书》。签约医生应是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、村卫生站注册的全科医生团队成员,也可以是具备医疗资质的乡村医生、个体医生等医疗专业技术人员。

      省残联康复处负责人告诉记者,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。其中,免费服务项目包括家庭健康康复管理服务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、开展健康康复咨询及康复用药及训练指导、上门服务、门诊预约或协助转诊服务等5项。“对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,为残疾儿童和持有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提供上门访视、家庭护理指导、家庭康复指导以及用药、训练指导服务,都属于家庭医生签约的免费服务内容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个性化医疗、康复服务则按规定实行有偿付费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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