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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川地级以上市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299天

    信息发布者:小王子
    2017-02-07 10:15:50   转载

      昨日,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,2017年我省环境污染防治“三大战役”工作要点出炉。2017年,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(PM2.5)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8%以上,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增至7个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浓度比国务院考核基准年下降10%以上,地级以上城市优良天数达到299天。

      成都平原将划出红线防控区

      “2017年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,实施火力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,成都、宜宾等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。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我省还将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工程,全面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,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,开展砖瓦、陶瓷建材行业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等。

      值得关注的是,我省将在大气污染重的城市持续压减高污染产能,并实施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试点,在成都平原地区划出红线防控区,实施最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和排放标准,严禁新建大气污染项目,红线之外划定黄线和绿线区,依次采取相对宽松的防控措施。

      成都市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

      该负责人还强调,2017年还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,实施重新修订的《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。

     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,将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、良好水体保护等行动,2017年力争全省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)比例达到78.2%,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6.9%以内。加大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,成都市主城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。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7.6%。

      2017年,我省还将全面开展土壤详查,基本完成农用地布点采样分析任务。且从2017年起,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用地,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、商业、学校、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,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。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,确保人居环境安全。 (四川日报记者殷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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