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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安规范主城区腌腊制品熏制地点时间

    信息发布者:小王子
    2016-12-07 16:13:15   转载

      为进一步改善广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》《广安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规范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熏制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
      一、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,规范腌腊制品熏制,在广安主城区周边规划设置4处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点。具体熏制地点为:

      (一)广安区官盛新区官盛春天项目对面;

      (二)广安经开区港前大道(邻鼎恒锂电池厂);

      (三)枣山园区火山大道临港大市场正门对面;

      (四)协兴园区福兴大道金广小学斜对面(9路公交车八角庙站附近)。

      二、为方便市民熏制腌腊制品,自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2月10日期间,临时开通公交线路通往集中熏制点。运行路线:3路公交车(城北汽车站至保城特检站,到达经开区熏制点,运行时间为6:20-19:05);8路公交车(翰林院子至火车南站,途经协兴园区熏制点,运行时间为6:30-19:00);9路公交车(新南门至佛手山,途经协兴园区熏制点,运行时间为6:30-19:00);枣山直通车1号线(人工湖至寰亚国际皮革城,途经枣山园区熏制点,运行时间为7:10-19:10);枣山直通车2号线(龙马广场至寰亚国际皮革城,途经枣山园区熏制点,运行时间为7:10-19:10);12路公交车(官盛新区熏制点至城北汽车站,运行时间为6:30-19:05)。公交线路具体运行站点可咨询市公交公司,咨询电话:2659666。

      三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进行腌腊制品熏制,范围包括城南片区、城北片区及广安经开区、枣山园区、协兴园区城市建成区。

      四、凡违反本通告规定,擅自在城南片区、城北片区城市建成区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进行熏制活动的,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;擅自在广安经开区、枣山园区、协兴园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进行熏制活动的,由各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依法查处。对拒绝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  五、熏制点的监督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,分别由广安区政府、广安经开区管委会、枣山园区管委会、协兴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。

      六、凡违反本通告规定,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位或进行熏制活动的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投诉。

      举报、投诉电话:市城管执法局:12319、2352750;市环境保护局:12369、2329138;市公安局:110;市交通运输局:12328;广安经开区管委会:2232278;枣山园区管委会:2560056;协兴园区管委会:2413188。

      七、进行腌腊制品熏制活动的市民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,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维护正常社会秩序,防止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。

      八、本通告自2016年12月10日起施行。

     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

     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

      广安市公安局

     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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